《女孩之城》你是這座城市的說書人

by Debbie Y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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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封薇薇安寫給陌生人安潔拉的信,也可說是寫給自己的信,去思念、回憶那些無法倒流的時光,感謝那些歲月讓自己成為(而非成就)此時此刻的自己。

讀這本書時,有許多片段得放下書本好一陣子才有勇氣繼續下去;像是不想知道告白的結果,不想面對大考的成績,不想面對自己犯錯後需要收拾的殘局,但還是得面對,深呼吸,然後繼續下去。

我們像是跟著主角一起回到的19歲的夏天,再次變得年青,渾身帶刺地碰撞這個世界。

以浪費青春,擁抱青春

妳可以擁有妳完美的紐約,其他人也能擁有屬於他們的版本,但這些紐約都不是我的紐約。

1940年的紐約,薇薇安搭著帝國特快車前往紐約,行李中只有美麗精緻的衣服與莫里斯奶奶送給她的縫紉機,這樣對她來說就足夠了,足以在一幅渲染得風光燦爛的城市裡,編織出屬於她的紐約。

書裡,薇薇安說「一個人這輩子只會初到紐約一次,這可是件大事。」

這讓我想起我的紐約;2012年的夏天,我曾到紐約旅遊一週。在出發之前,一方面尋找如何才像紐約人(為了避免被小偷作為目標),一方面卻又瘋狂尋找吃與玩的一切資訊。結論是,紐約的氣息才不是手上拿咖啡,身穿一習黑衣,一臉冷漠不看手機地圖就能像紐約人。

氣息這種東西是需要經年累月才能染上身的。有趣的是,紐約人之所以像紐約人,或許就是因為有我們這些對紐約無盡幻想的過客串流其中。

年輕是無可取代的寶藏,面對這種珍寶,最尊敬的使用方式就是盡量浪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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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女孩之城》前三分之一的故事,就像是跟著主角的腳步探索這座紙醉金迷、絢爛萬分的紐約。感受到青春的魅力、城市光明與黑暗都值得探索,好似我們也聞得到這座城市的氣息。嘻笑與高歌的聲音、跟鞋在木板地上堆疊出的節奏聲響、手指拂過羽毛與亮片編織的服裝、廉價的酒與昂貴的酒交織的氣味、皮膚與毛髮的觸感、舞台上遠方的燈光刺眼,耳邊傳來此起彼落的掌聲。

在這段過程,我們隨著主角在劇場裡找到自己的定位,和劇團裡的人一起完成了一齣叫座的好戲,交到男友,探索性的過程,好似自己融入了這做城市,成為了一個獨立的人。 這段很快樂,有音樂與酒,風情萬種的人與物,而且在每個人都在歡笑的同時,還有負責接著戲院裡掉落下來的所有東西的人。

我們,之於這個世界,好像很重要。 

與自己和解,但非與過去道別

年輕的時候,我們也許會誤以為時間能療癒所有傷口,事情最終會自行變化。不過,當年紀漸長,我們學到這悲哀的事實;某些事永遠也修補不好,某些錯誤永遠無法矯正。時間辦不到,我們最熱切的期待也辦不到。

青春有一種能力,讓人以為自己已經足夠成熟且能毫不費力地穿梭在這個世界、自在地起伏,直到踩了空,一轉眼墜入低谷,卻無法找到讓煞住自己的支點。

在罪惡中體驗成長的痛苦,明白並非所有的道歉都有用,也並非能得到讓自己安慰的道歉。這段過程像是果實被摘取後洗淨,釀成酒的過程。飽滿甜美的果實被摘採、壓榨,還正享受陽光的時刻,就被處理並放入桶子,迎來發酵的漫漫長路。

生命中總有些後悔的決定參佐在最想念的時光裡面,會想再次回到那些時光,但也明白順著時間的軸線,來到下個篇章的自己會心碎滿地,於是便不願再想起。

薇薇安也經歷了這樣的歷程,因為正醉心於自己新鮮的世界,而無法察覺大時代的變化,在她跌落谷底之時,才發現世界也正墜落。1940年是她探索世界的時刻,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來襲的時刻,一切的真實都如此不真實。直到她回過神,發現世界已回不去原本的樣子,但也沒有回去的意義了。

在我生命的某一刻起,我不再這麼做了,我不再用泉湧的淚水來面對生命的挑戰。因為,說真的,這樣一點尊嚴也沒有。現在,我是皮粗肉糙的老戰斧,能夠乾著眼睛、毫無防備地走進敵意最高的真相矮樹叢,而不是動不動就跌進操弄人心的一池淚水之中,讓自己與別人蒙羞。

在書中薇薇安犯了嚴重的錯誤,對方和她說「薇薇安,妳所不明白的是你並不是一個有趣的人。妳長得漂亮,沒錯,但這是因為你年輕。美貌很快就會離你而去,但你永遠都不會有趣。」薇薇安想開口說些什麼,對方接著說「親愛的,妳也許會想用沉默保持僅剩的尊嚴。」薇薇安形容自己的心臟就快崩裂,壓縮得好小好小,縮成一個皺巴巴的錫箔紙團,被她用精巧的拳頭捏碎。

閱讀到這一段時,我和薇薇安一樣痛徹心扉,恨的極致是冷漠,在犯了錯卻無法挽回的時刻,只能沉默。

並沒有什麼贖罪的過程,只有絕世英雄才有這樣的機會,而這也正是薇薇安在往後生活的中對自己的認知,認知到自己並不特別,也許我們在自己擅長之處會發光,但這世界並不一定需要你的光芒,也不需要你的道歉。

最重要的光芒,是照亮自己的光,在混沌無序的時刻;最重要的道歉,是對自己的釋懷,在失去自我意義的時刻。

我只是浩瀚靈魂海洋的一個人性小點,我徜徉其中。

white and blue body of wat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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迷人的閱讀體驗,真切的生命皺摺

《女孩之城》(City of Girls)是我近幾年來最喜歡的翻譯小說,擁有極佳的敘事節奏與空間營造,著實讓我非常著迷,我甚至還打開google maps試圖找尋百合劇場的位置。

但回過頭來,或許我也只是想在書中找到「我的紐約」的影子。許多人到訪紐約時必做行程是百老匯,2012年時的我也是。獅子王、壞女巫、藍人秀,再塞滿各式各樣的餐廳、專賣店,還有五光十色的街道,我的紐約燈光燦爛、絢麗迷人。(真想再吃一次shake shake)

可能閱讀就是這回事,期待在書中看見未知的世界,也期待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,所以我們也會跟著期待、跟著心碎。 

後來的薇薇安說「年輕的時候,我想成為紐約所有動態的中心,但我慢慢了解根本沒有一個單一的中心。只要有人過著他的生活,中心就不會只有一個。這座城市有一百萬個中心。」此時的薇薇安在紐約開了銀行,辦了借書證,還有最喜歡的補鞋匠和牙醫,以及習慣的餐廳。

好像只有紐約會說在這座城市生活的人為紐約「客」,對於這座城市來說誰都可以留下,但誰也都是過客。前面說氣息這種東西是需要經年累月才能染上身的,很開心最後的薇薇安也擁有了這種氣息。

葡萄酒因年份、產地而有不同價格,品味葡萄酒是品味風土的過程,舌尖上的滋味是多年前所封藏的,雨水與土壤的氣息。薇薇安的這封信,是她寫給自己的信,在品味這瓶以自己青春釀的酒。

真的很喜歡這本書,期待電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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